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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告!西藏自治区全域来(返)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有更新

  • 发布机构: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 发布日期:2022-08-17 0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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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当前我国、我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特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本次西藏疫情毒株为奥密克戎BA.2.76变异株,具有潜伏期更短、传播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的特征,易造成隐匿性传播、多链条传播,出现聚集性感染现象。请大家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 对8月1日以来有西藏自治区全域来(返)鹤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西藏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倡导在第5、第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2. 倡导外市来(返)鹤人员进行核酸“3天两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建议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人员排查

  各村(社区)、各厂企、各单位要立即排查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鹤人员,按照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强化健康监测

  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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