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3〕8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沙坪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共和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2023年度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钟文芳(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田宗典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卓荣 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郭加卉 (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大杰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晓婷(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鹤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750—8933862。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