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 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打“√”的为入围体检人员)。
三、 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行前往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2023年9月4日前,将体检报告送至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4号二楼207室)。
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鹤山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