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党组、市文广旅体局党组、市审计局党组、市残联党组、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市一中党委、鹤山开放大学党支部、鹤城镇辖下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按照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邮,重点是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情况。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共鹤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