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10时10分至10时33分,在鹤山市主城区范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将利用电动警报器、人防多媒体警报器、人防机动警报器、电视台、电台警报设备和手机短信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①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止24秒,反复3次;②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止6秒,反复15次;③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请市民照常生产生活和工作。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