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2〕290号)、《中共江门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发〔2023〕5号)文件精神和江门市级工作要求,为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就赋权镇(街)实施事项清单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鹤山市人民政府赋权镇(街)实施事项清单(2023年)》共284项事项由各镇(街)承接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承接单位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鹤山市人民政府赋权镇(街)实施事项清单(2023年).xlsx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