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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流程

  • 发布机构:鹤山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2-09-16 1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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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流程,现回复如下:

办理条件:

①在县级市、区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合法产权住所在城镇社区的,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申请立(入)户(已婚子女的配偶及子女可随迁);合法产权住所在农村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可立(入)户,父母可以随迁。

②在县级市、区没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在城镇社区居住、就业、创业的,可申请入户。本人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随迁。

③在县级市、区没有合法产权住所,且拥有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如商铺、公寓、厂房、仓库和其他用途的房产,可申请入户。本人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②居民身份证。

其他情形:

①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入户的。提交合法住所凭证。

②租赁入户的。提交居住凭证。

③就业、创业入户的。提交就业或创业凭证。

④其他商服用地入户的。提交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性质的产权凭证。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市内移居的,审核材料无异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本市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如需详询,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户政中队(0750—8881644)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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