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可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医保一档:
(一)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和中、小学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儿童;
(三)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
(四)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持有我市“绿卡”高层次人才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可以按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有关规定参加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