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办发〔2020〕39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文件中没有说学历相同问题,只是说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