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现状整体主要用途为钢筋加工厂,内有配套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放用地,可整体认定为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