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已过,但以下七类人员可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新生儿;
2.当年本市新入学(含托幼机构)或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含托幼机构)的学生;
3.当年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
4.当年退休且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退休人员;
5.当年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
6.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
7.当年申请本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新生儿除外)从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