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各商(协)会:
近日,我市周边地区发生多起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适逢暑假期间人员密集出行、流动性大,给防控工作带来新的压力。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反弹,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确保企业正常有序生产经营,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就切实做好当前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的防控工作专班,组织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实施,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从实从细做好员工、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强化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企业应做好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江员工的登记工作。对有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7天旅居史的员工,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观察。完成上述健康管理后无异常情况方可上岗。上述人员本地无居家的,企业应提供单人单间住所。健康观察期间,避免外出,不参加聚会聚餐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将相应调整防控政策。对于特殊的、具体情况可参考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意见。发生本土疫情时,除按照属地防控指挥办要求参加区域全员核酸筛查外,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按照属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三、强化工作场所、员工宿舍、食堂等的疫情防控和管理
对进入厂区员工和来访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登记”等措施。体温异常或者“黄码、红码”人员,应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进行隔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加强企业内公共活动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物品的清洁消毒。保持办公室、员工宿舍、食堂、卫生间清洁卫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及通风,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办公楼层、住宿楼层、食堂等公共区域与设施进行消毒。
四、加强物流运输货车司机的防控管理
对来自风险地区的货车司机建立运输信息报备制度,按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实行专区作业,有条件的可对其货车从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相关货物作业场所和货运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监督货车司乘人员及有关装卸、搬运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强化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疫情防控
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固定场所,安排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处理,对以上作业员工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并加强对该工作场所的消毒工作。建立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台账,做到可追溯,对作业场所设置摄像头,实现录像可查。作业时选取科学消毒方式加强消毒,对作业员工使用过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物品,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六、强化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设立隔离观察区并配备有效防疫用品,当员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或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员工后,其工作岗位和宿舍人员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排除风险前尽量减少接触他人,做好个人防护;企业内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迅速完成常态和应急机制转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处置要求,及时关闭工作场所。
七、强化应急处置演练
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要求,结合行业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并动态调整完善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有效运转。适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八、强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统筹
企业在疫情防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及时反映诉求,诉求平台承诺“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7天内办结”。
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下,要用好用足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稳定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九、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要结合职业健康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及时更新、更换宣传标语、宣传栏,进一步提高员工自 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引导企业员工自我做起,倡导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等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外出时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口罩。
各会员企业、各商(协)会务必真正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坚持常态化防控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中国福彩网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国家、省、市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的,从其要求。
鹤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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