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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鹤山市总商会“培创英才助学计划”,期待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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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 划 简 介

“培创英才助学计划”是鹤山市总商会的自创公益项目,资助对象是我市家庭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及高中生。自2007年启动以来,市总商会每年积极发动各商(协)会、会员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资助学,十七年来共筹集善款1462.7万元,帮助271名优秀大学生和512名优秀高中生继续学业,解决了780多个贫困家庭的燃眉之急,为我市作育英才贡献力量。

今年是“培创英才助学计划”开展第十八年,我们期待您的支持和参与……

二、计划的内容

资助贫困大学生4年,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共40000元;资助贫困高中生3年,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共9000元。

三、资助对象的甄选

(一)受助人应是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或大学一年级新生。

(二)受助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作备选资助对象:

1、受助人的家庭被民政部门认定为贫困家庭;

2、受助人的家庭虽未被认定为贫困家庭,但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无法为子女继续学业提供经济支持。

(三)受助人的学习成绩要求:

1、应届大学新生,在当年度高考中,成绩达到本科线;

2、应届高中新生,中考成绩分别达到鹤山一中、鹤山二中、鹤华中学或纪元中学四间中学录取分数线以上。

(四)资助对象的甄定:本会仅以受助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习成绩及品格操行作为选择标准,其他因素不予考虑。如捐助人有特别要求,则尽量尊重捐助人的意见选择受助人。

(五)市工商联(总商会)将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进行逐一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掌握“培创英才助学计划”申请人家庭的实际情况,筛选出符合“培创英才助学计划”资助标准的困难学子。

四、受助人的义务和责任

(一)受助人在每一学期终结时,须书面向资助人及总商会汇报本学期学习情况(附成绩报告单),如发现学生没有在受资期间保持与资助人联系,则终止该生的受助资格。

(二)受助人应保持良好品格和行为操守,具体要求是: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不得违反就读学校校规。如有违反其中一项,则终止该生的受助资格,另行选择资助对象。

五、助学款的收集与发放

捐助人需在当年8月中上旬前将认捐的助学金划至鹤山市慈善会总商会慈善公益基金委员会账户,所有捐款由市慈善会开具捐赠专用收据。

每年8月底,市总商会将助学款10000元划到受资助的大学生个人账户,而高中生助学款每人3000元划到相应的学校,由学校发放到受资助的学生本人。

马上联系我们吧

请有意申请助学的学生填写以下表格,并向鹤山市工商联(总商会)提交申请表。

请社会各界有意捐赠的爱心人士联系鹤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您的小小善举,将成就他人巨大梦想!期待您的参与!鹤山市工商联(总商会)联系方式:

李先生 :0750-8883380

叶小姐 :0750-888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