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债券
截至2018年末,鹤山市一般债券余额为17.2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1亿元、置换一般债券17.12亿元,发行利率在3.25%至3.90%之间,期限有5年、7年、10年。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学校等重点领域建设。目前,债务对应项目广佛江快速通道鹤山段及其配套道路等已建成通车,形成一批优质资产,加快了鹤山与周边发达地区实现互联互通,对我市经济拉动作用逐步凸显。
市一般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2018年没有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018年一般债券到期债务为0.53亿元,已按时将偿债资金上缴江门市财政局。
二、专项债券
截至2018年末,鹤山市专项债券余额为9.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亿元、置换专项债券6.5亿元。发行利率在3.50%至3.90%之间,期限有5年、7年、10年。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鹤山市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及土地收储。目前,鹤山市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已完工,项目建设将有利于鹤山市经济和社会环境发展,有利于满足人们对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在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同时,鹤山市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整合土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加快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市专项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2018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亿元,用于鹤山大道元岗地段土地收储,相关情况见附表1、附表2。2018年没有到期债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债券存续期内,未发生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和重大事项,未出现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情形。
附表:
1.《2018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2.《2018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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