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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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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77号),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追加资金30万元。列2019年“2050201 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资金应相对集中安排,建设一所,成就一所,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严禁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同时将本地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下达。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教37)江财教[2019]77号_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pdf

  (教37)江财教〔2019〕77号附件1.XLSX

  (教37)江财教〔2019〕77号附件2.PDF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