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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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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44号)文件精神,现追加下达你单位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66,500元。列2019年“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学生所需助学金支出。


  附件:

  (教19)江财教[2019]44号_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pdf

  (教19)江财教〔2019〕44号附件1.XLSX

  (教19)江财教〔2019〕44号附件2.PDF

  (教19)江财教〔2019〕44号附件3.XLSX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