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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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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的通知》(江财教〔2019〕25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市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共163,200元(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教13)江财教[2019]25号_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的通知.pdf

  (教13)江财教〔2019〕25号附件1.XLSX

  (教13)江财教〔2019〕25号附件2.XLSX

  (教13)江财教〔2019〕25号附件3.XLSX

  (教13)江财教〔2019〕25号附件4.XLSX

  (教13)江财教〔2019〕25号附件5-1.DOCX

  (教13)江财教〔2019〕25号附件5-2.DOCX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