址山镇、雅瑶镇财政所,址山镇、雅瑶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强市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江财农〔2019〕7号)和《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农业强市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江财农〔2019〕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农业强市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19年“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按实际支出性质列支。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附件所列项目,请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项目资金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管理的通知》(鹤财农〔2017〕17 号)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报账制。请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并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跟踪检查,防止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如有违反,将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根据《关于盘活我市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鹤财预〔2015〕5号)要求,请贵单位加快项目开展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逾期2年未拨付资金将按有关规定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附件:
(农144)关于公布2019年江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第二批)名单的通知.pdf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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