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44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6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9万元,省级资金2267万元。列2020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44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