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珠三角地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45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7,019,5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其中:3,989,100元列2020年“2050202 小学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929,400元列2020年“2050203 初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学生字典补助资金101,000元列2020年“2050202 小学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珠三角地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45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