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52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32,000元。列2020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52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