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提升运用《条例》开展林业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8月3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举办《条例》专题讲座。我市在市林业局设分会场,组织市林业局相关领导、业务骨干,各镇(街)林业分管负责同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同志参加讲座。
会上,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永辉对省内当前的林草领域法律体系构成、《条例》的修订背景以及《条例》主要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重点解读《条例》中关于林长制实施运行、生态公益林管理和新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性规范章节。
会后,市林业局组织参会人员进一步学习《条例》。随后,各参会人员结合我市现阶段林业工作进展情况,对《条例》中涉及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内容进行讨论。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