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铁饭碗”?
辟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促进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它并不是“终身制”,不能终止和解除,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2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辟谣!
劳动合同期满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假如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那双方仍存在着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续订,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
03
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不能认定工伤?
辟谣!
不论用人单位有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立,那么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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