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薪阶层而言,除家庭生活外,人们一般不是在工作中就是在去工作的路上。
那么我们在上下班路上出意外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呢?
“借助下面几个例子,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01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狗咬伤,算工伤吗?
不算!
因为被狗咬伤不属于交通事故。
02
下班回家的路上自己摔跤受伤,算工伤吗?
不算!
因为自己摔跤受伤不属于交通事故。
03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行人冲撞受伤,算工伤吗?
不算!
因为被行人冲撞不属于交通事故。
04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非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吗?
不一定!
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算;
如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算。
05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吗?
不一定!
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算;
如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算。
看完了以上几个例子,让我们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中对此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认定工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个要素: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第二个要素: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责任难以认定;
第三个要素: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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