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引才是人才引进的重要手段,
通过广纳贤才,
助力高质量发展,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申报条件:
1.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中二级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与鹤山市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
2.柔性引进的人才每年在鹤山实际工作时间连续1个月以上且累计3个月以上;
3.用人单位给予的年薪或项目合作服务费不低于15万元;
4.柔性合作的企业需在鹤山市设立1年以上(含一年)。
补贴标准:
按柔性引进人才的合同薪酬或项目合作合同服务费总额20%的标准,给予企业单位每人每年最高 1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按1人计算),每家企业每年柔性引才项目资助经费累计不超过30万元,资助期限最长3年。
申请条件:
1.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中二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与鹤山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开展项目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
2.柔性引进的人才在鹤山市实际工作时间全年累计3个月以上;
3.用人单位给予的年薪或项目合作服务费不低于15万元。
补贴标准:
按柔性引进人才的合同薪酬或项目合作合同服务费总额20%的标准,给予事业单位每人每年最高 1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按1人计算),每家单位每年柔性引才项目资助经费累计不超过30万元,资助期限最长3年。
申请条件:
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
补贴标准:
1.在读博士:3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2.博士导师:4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温馨提示:
1.本补贴自2021年6月20日起执行。2021年6月20日后(含20日)晋升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本补贴标准执行。
2.在2021年6月19日前(含19日)已取得正高、副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或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核的,按《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资助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3.享受本补贴的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时间以职称证书所载的通过日起为准。
线上申请:关注“鹤山人才”公众号-点击服务平台-自主申报-搜索“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补贴”-立即申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