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材料时段是指申报人取得业绩成果的计算时间段。本期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 号)规定,为大家讲解不同情形下,有效材料时段应该如何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
申报高一级职称时有效材料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例如,申报人在2023年3月通过2022年度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自2023年1月1日起算,至副高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止。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
申报高一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从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 日起算,至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 日止。
例如,申报人在2017年11月通过2017 年度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自2017年9月1日起算,至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止。
又如,申报人在2018年3月通过2017年度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其有效材料时段仍从 2017 年9月1日起算,至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止。
三、对于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
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例如,申报人在2018年11月通过2018年度考核认定取得中级职称,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自2018年11月起算,至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止。
四、对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