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履历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考核鉴定类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党、团类材料,表彰奖励类材料,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流动人员能申请查看本人人事档案吗?
按规定,流动人员不可以查看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后办理相关服务。
我需要开证明,但是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存在哪儿了,怎么办?
可以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
鹤山市存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机构:鹤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石岭街15号 咨询电话:8933120
注意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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