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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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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037号)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邹新有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拟同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报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

  受理单位: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村八座138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12333、0750-8933187

  传真:0750-8933161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表:

2023年10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名称及性质

从事特殊工种名称

从事特殊工种岗位起止时间

从事特殊工种岗累计年限

拟审批退休时间

1

邹新有

1968年10月

鹤山市建资化工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硫酸制造工

2001年9月至2014年9月

13年1个月

2023年10月


附件:关于2023年10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