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门市社保卡持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江门市社保卡合作银行近期将中止对身份证件有效期过期、在银行留存个人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等情况的客户名下社保卡账户提供转账、消费等金融服务。如您收到银行发来的相关告知短信或使用社保卡消费时POS机提示错误信息“持卡人认证失败”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发卡银行核实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如核实个人留存证件过期,请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所属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或银行指引的正规渠道办理证件资料更新后可恢复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社保卡正面上的银行服务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2019年4 月8日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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