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转发省社保局﹤关于为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江社保〔2018〕94号)的要求,为做好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通知如下:
从2019年1月起,企业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医疗费的异地退休人员、长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含定期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或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实行开放式待遇资格认证,不再要求在6月底前集中认证,全年均可办理。每次认证时间与上一次认证时间的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首次领取待遇的必须在12个月内办理一次认证。超过12个月未办理认证手续的,从第13个月起暂停待遇,具体认证方式如下:
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可选择以下1至3中任一方式进行认证:
1、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口所在(或居住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
2、居住外地及行动不便的,可将相关证明资料寄送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我局职工养老待遇股办理。省内居住的也可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
3、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生存认证(境外定居的人员除外),使用智能手机通过以下方式均可以办理:
(1)下载并安装“邑网通?智慧五邑”App,下载地址:http://ldj.jiangmen.gov.cn:8082/app.html。
详细操作见附件1《邑网通?智慧五邑APP人脸识别认证操作说明》
(2)通过微信关注“广东人社”公众号,安装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
二、长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可选择以下1或2中任一方式进行认证:
1、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我局医疗股办理。
2、居住外地及行动不便的,可将相关证明资料寄送到我局医疗股办理。
三、一次性趸缴医疗费的异地退休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我局医疗股办理(有单位管理的,可由单位验证后,填写附件2《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明细表》,报我局医疗股)。
请各有关人员依时办理认证。逾期未认证的,我局将暂停发放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的次月再进行补发。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职工养老股(8933188,8933187)、医疗股(8933190、8933166)、办公室(8933160)。
单位名称: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邮寄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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