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和传播,我所根据《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20〕37号)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护意识。近期,我所加强对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宣传指导,向其负责人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知识,派发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并要求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加强对返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个人卫生防护,提高防范意识。截止今天,我所共到19所学校和10所托幼机构进行宣传指导,并派发87份宣传册子。
二是落实消毒制度,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我所采取提前介入方式,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在开学前准备充足的消毒药物,加强对教学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各种用品用具清洁、消毒,特别是加强对校内的厕所、垃圾池、下水道清理、消毒,做好消毒登记工作;加强对学校直饮水设施及周边环境的清洁、消毒,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对教室、宿舍等室内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减少疾病传播风险,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三是全面检查制度,确保防控到位。我所采取“现场查看、翻阅资料、询问了解”的形式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重点查看学校、托幼机构是否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是否设有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有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是否设有足够体温探测仪器,及是否设置观察室、隔离室等设施,做到检查全方位,确保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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