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鹤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部署,依照《鹤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质量工作任务分工表(讨论稿)》的内容和要求,近期我所对已复工复市的32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重点是检查沐浴场所及住宿场所。在督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细致指导经营单位有序开展复工复市,做实做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卫生管理要求,严格守法经营,切实确保群众健康安全。在本次督查中,发现一家住宿场所存在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我所依法对其立案处罚,以案促管,进一步加强复工复市的监管。
下一步,我所将全力清除无证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保证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为建设质量强市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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