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单位卫生规范》及《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6月19日,我所联合市水利局对随机抽取的两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抽取的两个供水单位是宅梧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双合镇凤凰水务有限公司,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供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开展水质自检、涉水产品是否持有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及是否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等内容。经检查,发现两家水厂均存在未按要求对水质进行自检及市疾控中心抽检水厂末梢水结果不达标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两家供水单位必须重视农村饮水卫生安全,加强饮用水管网的冲洗及维护,并按规定做好出厂水水质自检工作。
下阶段,我所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供水单位进行跟踪督导,对限期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将予以立案查处,确保其规范运行,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上图:检查组人员对供水单位制水设备进行检查
上图:检查组人员对供水单位制水设备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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