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应对我市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近日,我所对密闭通风不良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我所共派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6人次,共检查超市、电影院经营场所10间。我所严格按照《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1号)》的要求,对经营单位的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逐项详细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经营场所都能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落实防控措施,设立了主体责任人、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制定防控制度、对顾客入门进行测温、扫码、劝导顾客戴口罩和做好发热人员个人信息登记、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和各类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的要求,做好室内通风排气、强化公共区域及电梯的清洁消毒工作。本次督查行动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如下问题:未能及时劝导顾客佩戴口罩;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未按规定使用。针对发现的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指导意见,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需,下一阶段,我所将继续做好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工作,督促有关经营单位仍要坚守防疫底线,不得松懈,共同守护健康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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