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3月以来,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各镇、街道政府对存在化学毒物、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情况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等。检查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工作、能按规定落实相关职业卫生工作,但仍有少数企业存在未有按照职业卫生要求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生产场所内存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足,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未有按规定佩戴等问题。针对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生产场所内按规定增设职业防护设施,并按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配备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本次行动共检接害用人单位18家,发出监督意见书18份,对6家存在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作出警告处罚。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职业卫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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