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以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任务,2022年4月11日,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吴锦玲、副所长冼明尊带领卫监执法人员对我市月子中心、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场所负责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婴幼儿以及产妇健康安全。
检查月子服务机构时,执法人员分别机构疫情防控机制落实、防控物资储备、自身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管理、公共区域和卫生设施的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显示,该月子服务机构能按照《广东省母婴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四版)》要求,落实场所封闭管理、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但在工作人员“两点一线”闭环管理资料登记方面仍存在不足,我所执法人员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行立改。
执法人员随机抽查2所托育机构,并对托育机构封闭管理、人员健康管理、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环境消毒通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两所托育机构均能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基本能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但检查中仍有一所托育存在隔离观察室设置不规范及因病缺勤追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逐一给予指导,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落实整改。
下一步,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督促月子中心和托育机构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降低存在的风险,保障产妇及婴幼儿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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