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方案》等文件的要求,2022年11月15日,市卫生监督所对鹤城镇所有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各镇街道协管员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现场带教工作,强化协管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本次检查,我所对鹤城镇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查看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带教。重点围绕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供管水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等资料的要求、期限和注意点,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处理工艺流程、水净化处理和消毒设施要求、二次供水单位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等方面,进行现场带教指导。检查中,发现1家二次供水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二次供水的情况,我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现场协管监督带教工作,使各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员更加深刻全面掌握饮用水安全巡查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以便其高效规范地开展辖区内日常卫生监 督协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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