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职责分工规定,为确保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顺利通过省复审,6月1日,江门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科长莫锡勋一行在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对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的要求,对我市唯一一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鹤山市沙坪新康卫士餐具消毒中心)进行现场监督,重点检查了该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清洗、消毒工艺流程设置是否规范,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标准、有否建立每批次的出厂检验制度,独立包装上的标识是否齐全等情况。检查中发现,该消毒服务单位使用的消毒剂存在索证资料未完善,包装间、检验室消毒记录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市卫生监督所执 法人员针对存在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集中消毒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该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负责人郭经理对督导组承诺将全面配合整改,加强企业卫生管理工作,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全力配合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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