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接到市医疗保障局转来的线索,反映鹤山市沙坪街道某口腔诊所尚未取得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的资质,但涉嫌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活动。随后,我所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到该口腔诊所检查,发现其一楼后方配备有口腔数字X线成像系统1台、牙科X射线机1台;二楼设有口腔种植修复室1间,里面设置有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种植机1台、种植手柄1个、种植车针1套等种植设备仪器,种植室设置有患者通道、医生通道和医疗废物传输通道。在该口腔诊所前台电脑上可查见患者姓名为“李某”“区某”“张某”等11名患者的12张就诊病历和收费单据,均包含口腔种植诊疗项目,就诊日期均于2023年3月至4月期间。执法人员以当事人涉嫌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活动为由作立案调查。
最终查明,该口腔诊所于2023年3月至4月期间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该口腔诊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9264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合计202641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口腔医学的发展及患者对牙齿要求的提高,口腔种植项目在各类口腔医疗机构愈受追捧,患者牙缺了、坏了不再只是“补”而是“种”一颗了。而口腔种植属于口腔诊疗二级科目,不同于常规口腔疾病治疗,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中规定,开展口腔种植项目需口腔诊疗机构场所硬件设置、口腔种植从业人员资质条件符合,并经批准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上增加登记有口腔种植诊疗科目,种植人员注册备案到位,方可开展口腔种植。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群众,种植牙时一定要看清口腔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如果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均属违法行为。
接下来,市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强对口腔诊所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已取得口腔种植资质的口腔诊所加强 督导,进一步加强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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