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市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提高我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市商改办《 2023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文件要求,2023年6月29日,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市水利局随机抽取我市2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随机抽取的2家供水单位是鹤山市宅梧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和鹤山市凤凰水务有限公司,检查组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重点对供水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水质净化消毒、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水质自检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经查,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转良好,供、管水人员均持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能按照要求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水质快速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鉴于近期我市进入丰水期,大暴雨和台风不断,联合检查组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两家供水单位在汛期高度重视水质变化,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确保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正常运转,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饮用水卫生安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是维护民众健康的重要基础。下一阶段,我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互通监管信息,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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