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龙口镇及古劳镇两镇卫生城镇复审迎检工作,鹤山市卫生监督所依据卫生城镇复审标准,对龙口镇及古劳镇的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我所共派出执法人员88人次,检查相关公共场所22间次。重点检查内容为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消毒保洁设施配备使用情况、病媒生物防制情况、禁烟标志张贴、室内环境卫生等方面。本次监督检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卫生许可证未亮证公示、店内环境脏乱、消毒保洁不到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逐条逐项现场给予指导,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责令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对存在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违法行为的4间住宿场所作出了当场行政处罚,并落实“回头看”,确保相关经营单位已完成整改。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宣传“创卫”理念,进一步引导经营者自觉落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卫生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隐患,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卫生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惠,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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