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去医院看病,上网找医生可以吗?这是互联网时代患者的诉求。如果说有什么方法可以快速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互联网诊疗首当其冲。但互联网诊疗已出现多年,直到现在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网络问诊门槛低,“网络名医”不断涌现,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用药安全保障难,消费者维权难,执法监管难等。
近日,鹤山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鹤山市古劳镇某小诊所的温某某医生非法在线为病人提供诊疗活动。市卫监所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群众投诉的行医场所位于广东省鹤山市古劳镇连城村民委员会一民宅内,现场大门口未见相关医疗广告和招牌。室内面积约20平方米,进门左侧房间内见有一诊桌,桌上摆放一个收款二维码,经扫码显示名称为“温某某诊所”;室内书架上摆放有一个药箱,上张贴有“民间师承医杂症 跌打风湿咳嗽胃病 痛痹怪简便廉验”字样。室内未查见相关处方、药品及医疗器械等。
该行医场所的经营者为温某某,现场未能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也未能提供该行医场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
经调查询问,温某某表示曾为投诉者在微信上提供诊疗服务,并承认其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通过微信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主要是通过听闻患者声音等来判断其身体情况并开具中药处方和收取诊金。此外,温某某还在多个微信群上发布医疗广告,诱导患者加其微信看病。
当事人温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属于非法行医。我所执法人员当场取缔该无证行医场所,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业执业行为,也不得通过互联网(如微信、QQ等)开展诊疗活动。我所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理,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2018年至2022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文件,不断细化对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监管要求,严格提出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等规定。市卫监所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力度以及对互联网诊疗的监管力度,保障群众就医权益。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寻求互联网诊疗活动时擦亮眼睛,不要盲目相信“网络名医”,看病就医请到正规医疗机构,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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