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潮州市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10月18日抽取我市3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交叉检查,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三级主任科员尹启亮、四级主任科员黄永华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我市的三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标签标识、选址、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产品质量控制、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5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我市被检的3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均持有《广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能落实卫生管理相关制度,有对原辅材料进行索证和验收,产品标签说明等内容与许可批件一致,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均有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档案资料不齐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指导企业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规范了我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督促企业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保障涉水产品卫生安全,防止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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