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卫生健康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卫监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通过参与市卫健局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等行动,着力整治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联合检查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分别抽查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生产企业等,重点检查落实《消毒管理办法》、是否违规宣传疗效等情况,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随后,市卫监所派出执法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分别抽查了我市部分医院、诊所、卫生站等机构,深入到药房、药库、诊室开展检查,详细了解其进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要求其加强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落实,强调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抗(抑)菌制剂产品,严禁在临床上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或向患者、公众推荐。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抗(抑)菌制剂的管理。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各镇(街)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查处,整顿和规范抗(抑)菌制剂产品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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