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安全监管,提升供水单位供水质量,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2024年5月31日,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及各镇、街政府相关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址山镇云乡自来水厂、鹤城镇五星水厂等4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针对市疾控中心第二季度《广东省城乡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方案》中水质抽检不合格的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组根据《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单位卫生规范》等要求,重点检查了供水单位的制水工艺流程、水质净化消毒情况、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水质自检情况等。经查,鹤山市云乡自来水厂共设有两套供水设备,其中,一套供水设施的斜管沉淀设备已损坏未有正常运行,另一套正运行的供水设施斜管沉淀设施堵塞,存在超负荷制水的情况;其余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均能正常制水、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转良好,基本按照要求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根据检查情况,联合检查组人员对被检供水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址山镇云乡自来水厂立即停止超负荷供水,并于20天内维修好损坏的供水设备,确保水厂正常制水,同时督促各供水单位加强水质管理,及时冲洗供水管道,确保提供的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下一阶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合力共管,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供水单位规范运行,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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