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上旬,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山市卫生监督所)秉承“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工作理念,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对共和镇、古劳镇、鹤城镇等单位的投诉展开调查,共处理群众投诉8件,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
我中心(所)执法人员收到市卫生健康局和江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通知后,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第一时间赶往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劳动者的个人职业健康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劳动者主要反映的未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个人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未发放到位、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不符合要求等内容,发现确实存在上述问题的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完善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落实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而发现疑似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用人单位,我中心(所)将深入开展调查工作,后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及时回复至劳动者和上级单位,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督促其严格落实职业卫生工作,为劳动者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也希望广大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卫生相关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我们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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