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范职业性化学中毒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山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的化工产品、五金塑胶制品、复合布等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我中心(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生产原料的使用和存放、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通风换气以及紧急冲洗设施的装置、劳动者个人防护情况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能按规定建立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和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排气设施均能正常使用,但存在个别生产企业紧急冲洗设施未按规范设置、部分劳动者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问题。我中心(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落实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督促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免出现职业病或职业性化学中毒的事件。
后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将对上述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回访检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继续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开展辖区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好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职业病的防治意识和能力,为劳动者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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