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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卫生监督所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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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会议精神,以以案促管、罚教结合的工作模式,持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中心(所)秉持着依法行政、公正公开执法的原则,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状况、医疗机构的行业执业规范以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情况等,在2024年度,共发现个人和相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72件,作出行政处罚总数为72宗,罚没金额40.3695万元,包括警告57宗、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15宗。其中,涉及公共场所共31宗、医疗卫生机构33宗、职业卫生相关的用人单位8宗。通过对相关单位的处罚和公示情况,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督促其他单位依法依规执业经营。

     下一步,我中心(所)严格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也呼吁群众和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美丽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