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市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局”版块主动公开;
2.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公开“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扶贫工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专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
(四)监督渠道: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留言、电话、书面来信。
网站:/gzjg/sfbm/hssnyncj/
通讯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号
联系电话:0750-885386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本局需要公开的通知公告、采购公示。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2 |
工作动态 |
本局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3 |
组织机构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人事股 |
4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简介、工作分工。 |
人事股 |
5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6 |
公开报告 |
本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办公室 |
7 |
依申请公开 |
提供公众在线申请、查询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
人事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8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本局及局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
财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9 |
部门决算 |
本局及局下属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
财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10 |
“三公”经费 |
本局及局下属单位“三公”经费公开 |
财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11 |
行政执法 |
本局负责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行政执法信息。 |
执法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12 |
部门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对上级部门制定及本局制定的各种政策解读。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3 |
脱贫攻坚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国家、省、市相关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法规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4 |
扶贫工作信息 |
国家、省、市扶贫工作信息 |
扶贫股 |
15 |
扶贫资金项目信息 |
国家、省、市扶贫资金项目信息 |
扶贫股、财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