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书面来信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gzjg/sfbm/hssrlzyhshbzj/
通讯地址:鹤山市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电话:0750-893311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鹤山市人社局职能的概要介绍 | 办公室 |
2 | 领导分工 | 鹤山市人社局领导简介、工作分工等 | 办公室 |
3 | 机构设置 | 鹤山市人社局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4 | 政务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政务要闻、工作动态等信息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5 | 通知公告 | 本单位通知、公告等信息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6 | 考录招聘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7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8 | 公开目录 | 鹤山市人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目录内容等信息 | 办公室 |
9 | 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10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表等 | 办公室 |
11 | 政策文件 | 中央、省及我市制定出台的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文件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2 | 行政执法 | 局本级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及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3 | 部门预决算 | 局及下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及绩效管理情况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4 | | 任前公示 | 鹤山市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5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鹤山市市政府任免情况 | 法规股 |
16 | 招聘录用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 | 办公室 |
17 | 政策解读 | 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等材料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8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工作信息 | 发布就业创业相关的工作成效宣传稿、会议新闻稿和活动通讯稿等。 | 就业创业促进股 |
19 | 服务机构 | 更新发布江门市最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的名单 | 就业创业促进股 |
20 | 监测统计 | 发布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工资指导价位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 |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21 | 政策指引 | 发布中央、省及我市制定出台的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 | 就业创业促进股 |
22 | 工作机构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 | 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联系方式及中央、省及我市制定出台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文件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23 | 政策法规 | 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等材料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24 | 政民互动 | 答复近期群众和用人单位关心的人社政策热点问题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25 | 政务服务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实施目录及各事项(含子项)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事结果、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投诉、业务系统等要素信息 | 各相关股室、单位 |